一、產權人:志品(福州)技術工程有限公司吳江分公司。
二、標的物情況:租賃標的物為兩處相鄰、獨立的房產,地處一樓,分別為位于吳江市松凌鎮(zhèn)工農路139號(建筑面積34㎡)、140號(建筑面積42㎡),共計建筑面積76㎡,計劃合并整租。
三、租賃期限:兩年,無免租期。
四、租金底價及履約保證金
月租金掛牌底價(含稅)為¥19.73元/m2/月,月租金(含稅)小計為¥1,500.00元,即年租金底價(含稅)為¥18,000.00元(大寫人民幣:壹萬捌仟元整)。月租金(含稅)為公開競價確定的成交價。租賃期內租金不遞增。
租金按年收取,依照先支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則,簽訂合同當日支付第1個租賃年度租金(12個月為一個租賃年度),第1個租賃年度到期前7日內支付第2個租賃年度租金。
合同履約保證金為¥2,000.00元(大寫人民幣:貳仟元整)。
五、承租人資格:承租方須為資信良好的境內企事業(yè)單位或個人,并應向出租方提供相關資信證明。
六、租賃用途:租賃標的作為作為倉儲、辦公場所、店鋪等非居住用途,不得作為違法之用途。
七、標的基本情況及風險提示
(一)租賃標的物為兩處相鄰、獨立的房產,地處一樓,分別為位于吳江市松凌鎮(zhèn)工農路139號(建筑面積34㎡)、140號(建筑面積42㎡),共計建筑面積76㎡,計劃合并整租。以上兩處房產為吳江分公司自有產權,用途為非居住用房。
(二)承租方不享有裝修免租期。
(三)租賃標的物現狀與位置以實地看樣為準,意向承租方自愿參與投標視為對租賃標的物狀況無異議。
(四)租賃標的物不得以任何形式轉讓、轉租、轉借、入股、承包給第三方,或與他人調劑交換使用。
八、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條件
(一)承租方應嚴格履行《房屋租賃合同》。如承租方逾期支付房屋租金,每逾期一日,應當按日向出租方支付逾期支付租金金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逾期超過十五日的,出租方可以采取停水、停電服務等措施直至承租方付清所欠租金,產生的損害后果由承租方承擔。逾期超過三十日的,出租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承租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二)承租方自行辦理合法經營所需的營業(yè)執(zhí)照等證件,守法經營,維護經營場所安全、衛(wèi)生。
(三)租賃過程產生的各種稅費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國家相關規(guī)定各自承擔。
(四)乙方在承租期間房屋內發(fā)生的所有用水、用電、空調、寬帶費用及其稅金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當月水、電費用按當地電業(yè)局、水務部門收費標準自行繳納。若遇物價部門上調有關費用,則以物價部門發(fā)布的通知為準。
(五)中標后,租賃標的房屋的移交和交付時間由出租方確定,中標承租方對此無異議,出租方延遲交付標的房屋不構成違約。承租方對承租房只有使用權,不得改變用途。承租方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私自將承租房轉租、分租、轉借、轉讓、合作、承包、分包的,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與經濟責任由承租方無條件承擔,給出租方造成損失的,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六)承租方不得改變房屋建筑結構,如需裝修應將裝修方案報出租方審查,經出租方書面同意后方可實施。租賃區(qū)域內的消防設施設備承租方必須自行向相關部門報備且符合政府相關部門的消防要求,否則,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消防安全法律責任與經濟責任由承租方無條件承擔,給出租方造成損失的,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七)合同履行未滿二年,出租方、承租方均不得單方提前終止合同,否則以違約處理。若出現違約情況,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與合同履約保證金(不計利息)相同數額的違約金。如因政府建設征用、拆遷或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及出租方經營需要等,造成合同已無履行可能,出租方可單方面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承租方解除合同,承租方應無條件將租賃標的物歸還出租方,出租方不承擔任何違約、賠償、補償等責任。因征用、拆遷等原因獲得的補償、賠償,歸出租方所有,與承租方無關。
(八)租賃期屆滿或者合同提前解除的,承租方應于租期屆滿或者合同解除次日返還承租房屋,承租房屋所有不可拆卸的裝飾、裝修均無償歸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擅自拆除破壞,否則出租方不予退還合同履約保證金。承租方逾期返還承租房屋的,每逾期一日,承租方應以日租金的200%向出租方支付逾期騰房租金,逾期超過十五日,出租方可以自行收回房屋或通過法律途徑收回房屋,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九、競價方式:密封報價(本次競價的加價幅度須是人民幣1元/m2或其整數倍,否則視為無效報價。)
十、公告期限:2023年2月8日——2023年2月28日(若在此期間未征集到承租方,則公告期限以每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順延,直至2023年3月7日期間有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或另行公告為止)。
承租競價書送達(報名截止)截止時間:2023年3月7日17:00。
承租競價書密封蓋章送至福州開發(fā)區(qū)快安延伸區(qū)4號地(福州市馬尾區(qū)興業(yè)路180號)志品(福州)技術工程有限公司三樓綜合辦公室。
十一、 聯(lián)系人:陳先生;咨詢電話:0591-83978030。